康居商品房屋申请转移登记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康居商品房屋申请转移登记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6号)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提交材料(可通过互联网平台获取相关信息的无需提供):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境内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户口簿
3、《康居商品房合同》(正本原件)
4、土地出让金缴纳票据(合同约定办证时不需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无需提供)
5、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原件)
备注:申请共有的,需全体共有人共同申请;
  委托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缮证发证

办理时限:

自做出受理决定之日起立等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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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办理单位:

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网上办、掌上办

办理地点:

银川市民大厅B3厅;兴庆区宁夏政务服务中心1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西夏区市民服务大厅1楼不动产登记窗口;金凤区北京中路138号招商银行银川分行1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网办地址:

https://yth.ycbdc.org.cn

掌上办:

“我的宁夏”APP、“银川不动产”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

5555412、5555413

查询网址:

http://zrzyj.yinchuan.gov.cn
https://zwfw.nx.gov.cn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