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华贵普)
因申请人华贵普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现公告作废。 公告编号:土地使用权证号:银国用(2012)第00906号 权利人:华贵普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 不动产坐落: 兴庆区清和南街新生巷昌源小区1号商住楼1号营业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