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宁夏华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宁04执45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宁04执45号],我中心将你个人位于银川市金凤区新平巷西侧不动产权转移登记至宁夏嘉屋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现对你公司所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银国用(2012)第60089号]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