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李秀英: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宁0104执2369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宁0104执2369号],我中心将你个人位于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路怡安小区7号楼103室房屋不动产权转移登记至李莉名下。现对你所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银国用(2007)第20018号]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