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徐蕾: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宁02执75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宁02执75号],我中心将你个人位于银川市金凤区鸣翠春天花园4号楼2单元801室及阁楼不动产权转移登记至段晓波名下。现对你所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银国用(2010)第04211号】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