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武因保管不善,不慎将宁(2024)兴庆区不动产权第0128844号,宁(2024)兴庆区不动产权第014469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武2025年12月18日
刘武因保管不善,不慎将宁(2024)兴庆区不动产权第0128844号,宁(2024)兴庆区不动产权第014469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武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