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慧琴因保管不善,不慎将宁(2022)金凤区不动产权第000491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曹慧琴
2025年10月21日
曹慧琴因保管不善,不慎将宁(2022)金凤区不动产权第000491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曹慧琴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