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禄兴能)
禄兴能因保管不善,不慎将宁(2019)金凤区不动产权第002266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禄兴能